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 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 2018】133 号)、《开发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万安县五丰镇荷林新型砖 厂于 2021 年 9 月 21 日在万安县五丰镇主持召开了万安县五丰镇荷 林新型砖厂(以下简称 “本项目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 会议的有建设单位(万安县五丰镇荷林新型砖厂)、水土保持施工 单位(万安县五丰镇荷林新型砖厂)、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江 西禾川建设服务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江 西益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理单位(万安县五丰镇荷 林新型砖厂)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共 6 人, 名单见签字表)。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进行实地察看,查阅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技 术资料,并听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水保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 持监理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建 设管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情况和设施验收情况的 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万安县五丰镇荷林新型砖厂水土保持设 施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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