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文件编写和印刷格式规定(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瑞金市金峰矿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在瑞金市谢坊镇主持召开了瑞金市金峰矿业有限公司老安背高岭土矿(一期)(以下简称“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瑞金市金峰矿业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施工单位(瑞金市金峰矿业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瑞金市金峰矿业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江西益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理单位(瑞金市金峰矿业有限公司)。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成员名单见签字表)。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进行实地察看,查阅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并听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水保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监理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管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理情况和设施验收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瑞金市金峰矿业有限公司老安背高岭土矿(一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
监督电话:0797-5559982
公示时间:2022年09月22日—2022年10月24日
监测总结报告--瑞金市金峰矿业有限公司老安背高岭土矿(一期).pdf